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3202100004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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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补充资料:原结果公告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中的“附件”。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其余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1066。
2、采购品目名称: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青白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308630。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60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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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8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8-836110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梁女士、邓女士 |
电话: | 13111881019、1311188110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