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6202100008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协助督导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3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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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人要求对原磋商文件第九章评标方法中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调整,更正后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磋商截止时间顺延至2021年4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止,其余采购内容及要求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20210092;2、预算金额:500000元;3、采购品目名称: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投标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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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
地址: | 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28-6877280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28-850892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28-8508923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