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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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8日 17:03
评审专家名单
赵涛、杨冬燕、刘晓明、宋润生、魏小萍
总中标金额
¥232.34236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837 7572转2312
采购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小姐 0755-84802876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小姐0755-8837 7572转2312
一、项目编号:LGCG2021164610(CLF0121SZ00ZC48)(招标文件编号:LGCG2021164610(CLF0121SZ00ZC48))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丹江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荷树路8号1栋二楼C
中标(成交)金额:232.34236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市丹江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赵涛、杨冬燕、刘晓明、宋润生、魏小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58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LGCG2021164610(CLF0121SZ00ZC48)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资格性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深圳市鼎禾盛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380,140.00
通过
通过
深圳大美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375,940.00
通过
通过
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299,860.00
通过
通过
深圳市丹江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323,423.68
通过
通过
深圳市新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360,000.00
通过
通过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深圳市新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丹江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荷树路8号1栋二楼C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2,323,423.68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得分
总分
排名
赵涛
杨冬燕
刘晓明
宋润生
魏小萍
技术、商务总得分
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1
深圳市鼎禾盛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8.00
58.00
63.00
59.00
50.00
288.00
57.60
18.17
75.77
4
2
深圳大美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2.50
43.00
32.00
43.00
36.00
196.50
39.30
19.36
58.66
5
3
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1.50
72.50
66.50
72.50
60.50
343.50
68.70
20.00
88.70
3
4
深圳市丹江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5.00
77.00
66.00
75.00
80.00
373.00
74.60
19.80
94.40
1
5
深圳市新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5.00
77.00
68.00
77.00
64.00
361.00
72.20
19.49
91.69
2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人民币25587.00元。
九、公示期限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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