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08 至 2021-04-09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撰写人: | 王婷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2-00081
二、项目名称: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87号
中标(成交)金额:0.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803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 履约地点:浑南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服务项目并验收合格,付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合同价款100%,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需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具体验收方式 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 ★履约地点:浑南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完成服务项目并验收合格,付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合同价款10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报价方式 按照征收部门工作需求,开展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的审计复核服务。审计复核服务按照协议审定额 0.15%固定费率进行报价,签约合同价固定为协议审定额0.15%。 ★ 网上报价供应商须统一填报0.15,请忽略网上单位,若未填报0.15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概况 浑南区李相街道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1.张沙布地块项目:涉及张沙布村住宅院落592处,耕地1900亩,企业60家。 2.营城子大街西侧地块项目:涉及南大甸子村耕地108亩,住宅79户,企业6家。 3.融城二期项目:涉及后桑林子村耕地41.52亩。 4.桃相甲乙线电力改造项目:涉及后李相村、三家寨村土地36亩。 二、★服务需求 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参加征收项目联合核查、摸底工作,对补偿安置协议审计、复核,就协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浑南区征收补偿政策规定,补偿要件齐全完备,补偿标准执行、补偿结果无误情况予以审核、确认。 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本单位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四、★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管控活动,借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的效益和效率,以使质量控制达到较高水平。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五、★人员配备要求 1.负责承接审计业务项目经理的总体要求:(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财政检查纪律;(2)熟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需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具体验收方式 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育田、张丽君、刘继华、林桂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024-2378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联系方式:02423787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237877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张沙布 公开.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张沙布地块等四个征收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021_04_02_16_10_130013.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