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麓山和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2021)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麓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麓山和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约30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麓山和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听雨路以西,东方红路以南,海桐东路以北。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单栋建筑,建筑功能包括办公用房,商业服务用房、公寓式酒店、配套用房等。建筑层数为25层;占地面积约5938.01㎡,总建筑面积约38524㎡,计容面积约29690㎡,建筑高度为98.8M。
4、工程造价:约18000万元。(以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5、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7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招标范围:包括麓山和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精装修专项设计(含二次消防)、园林景观专项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标识专项标牌设计、幕墙专项设计、铝合金门窗专项设计、室外道路专项设计、专变低压端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售楼部样板间精装修设计、售楼部外立面设计,展示区园林专项设计、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主体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入户门工程、入户门锁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大堂门及雨棚工程、外立面涂料工程、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防火门供货安装工程、地坪漆、交通标识及划线工程、人防门及防化供货安装工程、售楼部样板间精装修工程、裙楼办公精装修硬装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信报箱供应安装工程、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电梯内装升级工程、充电桩采购、售楼部样板间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裙楼办公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太阳能工程、垃圾站设备采购、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及三网工程、建筑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排水工程、园林软硬景及道路工程、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装配式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最高限价中内容为准。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格预审、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7.1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企业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2)设计业绩:投标企业近三年(以提交资格预申请文件审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7.2 类似施工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 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审查公告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7.2.1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 的日期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审查公告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入围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即入围。 1、资格预审程序 1.1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入围。
1.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年 4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1.4 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 3 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2.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 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位 在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fwpt.c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麓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31-84430086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
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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