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SZC2021-J3-13003-HCZX(招标文件编号:BSZC2021-J3-13003-HCZX)
二、项目名称:那坡边境管理大队集中开展定点采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那坡县百事达广告装饰
供应商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15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III 标 段
下浮率(%):4.0000000
供应商名称:那坡县鼎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那坡县睦边大道9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III 标 段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那坡县嘉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那坡县百马科教园区党校一排碧水蓝天正对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IV标段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那坡县顺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那坡县城厢镇城南二期(睦边大道34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IV标段
下浮率(%):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那坡县百事达广告装饰 | 那坡边境管理大队集中开展定点采购服务 | 广告装饰类 | 广告装饰类服务(包括广告装饰、宣传、设计、制作、发布、展览展示服务等商品和服务) | 自合同生效起1年 | 1.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广告宣传品所用纸张、油墨等原辅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2.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广告宣传品工艺及生产制作出的广告宣传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3.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广告宣传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4.所有广告宣传货物及服务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那坡县鼎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那坡边境管理大队集中开展定点采购服务 | 广告装饰类 | 广告装饰类服务(包括广告装饰、宣传、设计、制作、发布、展览展示服务等商品和服务) | 自合同生效起1年 | 1.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广告宣传品所用纸张、油墨等原辅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2.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广告宣传品工艺及生产制作出的广告宣传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3.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广告宣传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4.所有广告宣传货物及服务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那坡县嘉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那坡边境管理大队集中开展定点采购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包括因执法办案、情报调查、集中培训等产生的车辆租赁服务) | 自合同生效起1年 | 1.车辆入户至今未超3年且行驶公里数不超6万公里,中巴车、大客车车辆入户至今未超5年且行驶公里数不超25万公里,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冷暖设备完好,成交人提供的车辆按国家、自治区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使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道路客运资格证,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的复印件,上述险种若在投标时未投保,则必须承诺在签定合同前进行投保,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投标时若不足100万元的必须承诺签定合同前追加至100万元)。若成交则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采购人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签定合同。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则提交相关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那坡县顺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那坡边境管理大队集中开展定点采购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 | 车辆租赁服务(包括因执法办案、情报调查、集中培训等产生的车辆租赁服务) | 自合同生效起1年 | 1.车辆入户至今未超3年且行驶公里数不超6万公里,中巴车、大客车车辆入户至今未超5年且行驶公里数不超25万公里,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冷暖设备完好,成交人提供的车辆按国家、自治区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使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道路客运资格证,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的复印件,上述险种若在投标时未投保,则必须承诺在签定合同前进行投保,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投标时若不足100万元的必须承诺签定合同前追加至100万元)。若成交则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采购人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签定合同。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则提交相关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多奇、韦冬萍、庞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中标价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算即为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那坡边境管理大队
地址:那坡县境内
联系方式:冯书粒 133476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新环球右塔十层1005室
联系方式:姚晨汐 0776-2885399 /15678928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晨汐
电 话: 0776-2885399 /1567892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