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表面处理中心环保项目(一期)—电镀废水处理工程(2900m3/d)第一批组合膜设备采购(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4月8日至 2021年4月1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渝东表面处理中心环保项目(一期)—电镀废水处理工程(2900m3/d)第一批组合膜设备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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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00120210312001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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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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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7207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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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89693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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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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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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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成都硕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2040000.00
|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必须达到重庆市生态环保局出具的本项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0]018号)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环保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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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955000.00
|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必须达到重庆市生态环保局出具的本项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0]018号)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环保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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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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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成都硕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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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四川元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只有1份,不符合投标人须知附表3.7.4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广州市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业绩运行报告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附表1.4.1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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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合格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肖玉,联系电话:18720712706)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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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2021年4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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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渝东表面处理中心膜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表.docx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