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2021年度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三十二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内容 1-2021-JQ06-W1007-个体化细胞精准控制系统-详见附件 二、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科研设备除外)。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相关说明,科研设备除外)。 (4)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是由该生产企业或国内分支机构授权的一级代理,代理协议(合同)与授权具有同等效力(报名只接受该项目授权或解放军总医院授权或所投产品的一级授权)。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3.报名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8时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采购科工作人员引导 2.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资料不合格的报名企业逾期不允许补充资料,所有投标报名企业务必将资料携带齐全。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急诊综合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 招标一室(2)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93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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