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2021年度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三十四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内容 1-2021-JQ06-W1008(05)-非接触式眼压计-详见附件 2-2021-JQ06-W1008(02)-自动康复治疗仪- 3-2020-JQ06-W1054(46)-环氧乙烷快速阅读仪- 4-2020-JQ06-W1053(19)-可视硬性喉镜- 5-2020-JQ06-W1053(17)-脑电双频指数测量仪- 6-2020-JQ06-W1053(15)-超净工作台- 7-2020-JQ06-W1053(14)-三气培养箱- 8-2020-JQ06-W1053(06)-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 9-2020-JQ06-W1053(05)-恒温培养箱- 10-2020-JQ06-W1053(04)-显微镜- 11-2020-JQ06-W1048(43)-流式细胞仪- 12-2020-JQ06-W1048(15)-眼外睫状体光凝仪- 13-2020-JQ06-W1007(07)-男性疾病诊断治疗系统- 14-2020-JQ06-W1003(05)-03-全温控智能血浆解冻仪- 15-2020-JQ06-W1003(05)-02-无菌接口机- 16-2020-JQ06-W1003(05)-01-热合机- 二、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活动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注册满一年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同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相关说明); 4)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并拥有投标货物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报名只接受该项目授权或解放军总医院授权);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报价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3.报名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8时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采购科工作人员引导 2.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资料不合格的报名企业逾期不允许补充资料,所有投标报名企业务必将资料携带齐全。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急诊综合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 招标一室(2) 3.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6693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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