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曹庄村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0182001G01,
保定国家高新区曹庄村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区曹庄村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国家高新区曹庄村改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运输、处置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保定国家高新区曹庄村改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运输、处置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7 09:00至2021-04-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涵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4-2716 |
邮编: |
071023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赵东超
| 联系人: | 安振华 |
电话: |
0312-3321381
| 电话: | 0312-216012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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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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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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