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两侧停车场及地面绿化工程一标段智慧泊车系统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0131001G01,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两侧停车场及地面绿化工程一标段智慧泊车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两侧停车场及地面绿化工程一标段智慧泊车系统招标人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标段智慧泊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两侧停车场及地面绿化工程一标段智慧泊车系统。
2建设地址:正定新区商务中心西侧停车场
3交货地点:本招标项目工地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安装周期:90天(含产品设计、生产、安装、调试)。
5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平面移动式立体车库设备采购和安装(根据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求,设计停车数量 788 台车辆),包括整体设备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以及质保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
②a.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二层)。
b.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代理商还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同上述制造商投标要求(参见②a)。
③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同一制造商允许且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标段投标。
④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1.2信誉要求: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6 08:30至2021-04-1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选择项目,点击“关注”按钮,完成关注项目;然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518室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关延超
| 联系人: | 刘立兵 |
电话: |
18932753775
| 电话: | 0311-8929277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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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9292774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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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ss2019@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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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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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和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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