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店子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0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榨木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000平方米,拟新建4栋高层住宅楼,建筑高度约80米,共安置棚户区拆迁安置456户。主要内容包括:地下室、主体、装饰、消防、人防、给排水暖通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
合同估算价:约2亿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7/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7/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ggzy/)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网(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江源街安置房A栋307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718-726318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州公安局宿舍4栋7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18-825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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