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驻乐至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询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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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驻乐至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028-2405481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XX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LZCXJ[2021]XX号(第二次)】;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见附件1)(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届满后,若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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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20222021000058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驻乐至县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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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47060.00 |
最高限价 | 34706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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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系统对接、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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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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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4月06日到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028-24054812,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XX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LZCXJ[2021]XX号(第二次)】;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见附件1)(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届满后,若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
方式: | 网上下载。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项目编号:LZCXJ[2021]004号(第二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询价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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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乐至县南湖路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233223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资阳市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233107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028-2332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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