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潍坊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新生渗滤液处理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对潍坊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新生渗滤液进行处理服务,处理期间需由供应商在潍坊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场地内自行升级建设1套规模为200吨/日的新生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生化+膜处理+蒸发工艺,处理后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预算情况:本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2021年安排数2000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对潍坊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新生渗滤液进行处理服务;
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2021年安排数20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新生渗滤液的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0天内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出水达标。
(2)项目实施地点:潍坊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场地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联系人:钱世超 电话:0536-2103066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1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雯电话:0536-8530038
地址: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与金马路口2546号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