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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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HC20210322060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购工伤预防媒体宣传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购工伤预防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10322060
项目名称: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购工伤预防媒体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购工伤预防媒体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底前。
预算:334,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方式:现场领取(与代理公司沟通后,可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范兴海024-22521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邵静024-25158333转8130、8131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邵静
电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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