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1060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6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1060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6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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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6标
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广湛铁路)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及《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6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自广州站引出,向西经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终至湛江北站,新建双线400.1km。新设佛山、新干线机场站、新兴南站、阳春东站、阳江北站、马踏站、茂名南站、吴川站、湛江北站9个车站,预留湛江东站、阳西站。广州枢纽新建联络线等工程。新建湛江北动车所。项目建设工期5年,投资估算998.0亿元。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广州至三眼桥、三眼桥至佛山段设计时速分别为80、16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广州至佛山间根据设计时速合理采用;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佛山至湛江北段其它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3站前GZZQ-6标段工程概况: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前工程GZZQ-6标段,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江城区、阳西县和阳春市境内,起点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办辖区响石村位置附近,对应线路里程DK188+766.35,自响石大桥桥头引出,向南依次跨越599县道、漠阳江、S277、S51罗阳高速、G15广湛高速、G325后,终至标段标段终点DK256+093.05,正线长度48.104km,设阳春东站及阳江北站2座车站。
主要工程内容:改移道路15.396km;路基32段共23.725km;桥梁23座共13.614km,其中特大桥3座共9.387km,大桥13座共3.552km,中桥7座共0.674km;框架桥162.62顶平方米;涵洞93座2691.77横延米;连续梁6联,道岔连续梁4联,连续刚构1联;预制架设简支箱梁347孔(双线:32m箱梁299孔、24m箱梁31孔、28~29m梁1孔、30~31m梁2孔;单线:32m箱梁14孔);现浇箱梁19孔;隧道8座共10.747km;正线CRTS双块式无砟道床94.15铺轨公里;车站2座(阳春东站、阳江北站)。
本标段计划工期47.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本项目造价3247926419元。
2.4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公告附表中近三年内指“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日9时至2021年4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办理投标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CA证书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支付招标文件款经确认后,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件,售后不退。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开票信息和投标申请表(招标公告附表三)发送至liwentao@ebidding.com。
相应包件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57004800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18332763575。
汇款单据注明:广湛GZZQ-6标[所投包件号]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如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交,纸质保函原件应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
电话:19991313510
联系人:任龙龙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李文韬、孔繁钊
电话:020-37861130、37860762
传真:020-37658150
招标公告附表一: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水泥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所投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水泥不少于三个供货业绩,其中至少两个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水泥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1)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具有5年或以上的水泥生产经验,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且单窑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的生产能力,须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制造商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经销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其中碱含量≤0.6%。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或唯一经销证明,且制造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须提供的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粉煤灰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包括电厂(含其附属企业)或电厂授权的粉煤灰清运人,代理商必须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拟投包件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粉煤灰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粉煤灰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所投物资必须是制造商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权威机构出具的F类二级和F类一级粉煤灰合格检测报告。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粉煤灰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F类二级和F类一级)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外加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速凝剂)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加剂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投减水剂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铁路)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减水剂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减水剂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具有年产量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钢材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所投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钢材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钢材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制造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包件所投物资(HPB300φ10以内(含φ10)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PB300φ10以外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RB400(或HRB400E)φ6~25(含φ6、含φ25)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RB400(或HRB400E)φ25外(不含φ25)至少一个规格型号)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③投标物资的制造商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或Mysteel铁路建筑用钢推荐名录(2015年版)内,若该制造商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钢绞线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绞线制造商或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钢绞线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钢绞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①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投标物资近三年内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锚具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锚具制造商或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投锚具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锚具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锚具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锚具年产量在500万孔以上的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家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投产品三种规格型号(15-4至15-9一个;15-11至15-14一个)通过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附表二: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SN-01水泥
水泥
吨
111000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P.O42.5散装、袋装
SN-02水泥
水泥
吨
101000
P.O42.5散装、袋装
SN-03水泥
水泥
吨
101000
P.O42.5散装、袋装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FMH-01
粉煤灰
粉煤灰
吨
55000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F类一级、F类二级
FMH-02
粉煤灰
粉煤灰
吨
38000
F类一级、F类二级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GC-01钢材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吨
18935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GC-02钢材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吨
18313
GC-03钢材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吨
18313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GJX-01钢绞线
钢绞线
吨
3500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MJ-01锚具
锚具
套
18405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WJJ-01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和速凝剂
吨
5000
2021年4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GZZQ-6标工程范围内
减水剂掺量1%
速凝剂掺量6%
WJJ-02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
吨
1700
减水剂掺量1%
WJJ-03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和速凝剂
吨
4500
减水剂掺量1%
速凝剂掺量6%
招标公告附表三: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资质等级及证号
营业范围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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