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溢流口净化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已由葫发改审发【2020】9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
2.2计划工期:2021年04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
新建钢筋混凝土截流井19座,新建液压闸门钢筋混凝土智能分流井3座;改造钢筋混凝土截流井、液压闸门钢筋混凝土智能分流井;新建调蓄池2座等工程监理。
投资金额:15万元
2.4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4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BBB级一年(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1年4月2日上午8时至2021年4月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咨询平台进行刷卡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咨询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咨询交易平台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本次投标不强制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发送投标相关资料。
5.4潜在投标人需要来本地参加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咨询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孙国帅 电话:0429-2124086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海飞路与盛达街交界
联系人:王健电话:0429-3158818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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