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48号塔头七期出让地块二(监理)的中标结果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48号塔头七期出让地块二(监理)的中标结果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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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48号塔头七期出让地块二(监理) 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0]A04096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和塔头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A、B地块合计)选址用地面积27959 平方米(计41.94亩),建筑用地面积26087 平方米(计39.13亩);总建筑面积约79293.8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72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1843.8平方米,容积率1.0 以上,2.38 以下,商业建筑不少于21500平方米,不超过2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28.71%以下,绿地率30.0%以上,A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80 米,B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建安造价暂定32806.4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293.8㎡,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7250㎡;上部建筑共10栋,分别为:A-1#楼、A-2#楼、A-3#楼、A-5#楼、A-6#楼、A-1A#楼、B-1#楼、B-2#楼、B-1A#楼、B-2A#楼。其中高层住宅为A-1#楼(26F)、A-2#楼(17F)、A-3#楼(26F)、B-1#楼(16F)、B-2#楼(17F),其余均为多层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楼栋为A-1#、A-2#、A-3#楼。地上建筑面积62043.80㎡。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包含公共区域的二次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幕墙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海绵城市)、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有线电视(预留预埋、桥架、单体设备)、通信工程、抗震支架、智能建筑、防雷、室外管网、附属建筑、发电机及商业专用变工程、水土保持、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破路、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破路修复、地铁沿线保护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3280644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65%计取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0824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施工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业化建筑相关认定和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精神,投标人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企业且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合格的人员(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其他班次培训班且正式发布公文合格名单的,名单内培训合格人员也符合要求)。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6 09:00:00 至 2021-03-04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03-24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电子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102室,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277008, 传 真:/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0591-87618255, 传 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陈媛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0591-8759176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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