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南线至木佛塔道路翻新工程,M1301000205508084003329,
正南线至木佛塔道路翻新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南线至木佛塔道路翻新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01210-01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 灵审批投资【2020】1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正南线至木佛塔道路翻新工程
(2)建设地址:灵寿县木佛塔村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翻新起点位于正南线,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木佛塔村,桩号为K2+198,全长约2.198公里,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附属工程设计。
(4)计划工期: 6 个月
(5)最高限价:3873850.00元。
(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固化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须具备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2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道路的新改建工程。(提供:网上中标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从2017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2 09:30至2021-04-09 17:30,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八楼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周书慧
| 联系人: | 陈寒丹 |
电话: |
0311-82968311
| 电话: | 0311-68123508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