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道县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道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道县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已由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农〔201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X-2020-29
2.2项目名称:通道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道县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及配套设施项目EPC;
2.3建设地点: 通道县内;
2.4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41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3409.08万元;
2.5建设内容:新建及改建主体工程、安装与设备更换及设备智能化、厂区内管网及配电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光伏系统、化验室42项达标建设等工程;
2.6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3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5 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315 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所有施工类别工程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的设计应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资格。
3.5拟任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投标时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需至少配备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专业人员各1人,且所有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设计、施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可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报名,即联合体同时报名。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6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4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壹万元。 6.3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864680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通道县内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1152633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栋114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6991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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