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第二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第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YZB2020-278X)(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属员工被重庆保监局或重庆银保监局(含下辖分局)给予行政处罚超过10次(含10次),以处罚决定书数量为准。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跨度过长,且投标人制作标书时无法预计从标书定稿至投标截止期间的行政处罚次数。建议修改为: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属员工被重庆保监局或重庆银保监局(含下辖分局)给予行政处罚超过10次(含10次),以处罚决定书数量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7.信誉要求”修改如下:
7.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属员工被重庆保监局或重庆银保监局(含下辖分局)给予行政处罚超过10次(含10次),以处罚决定书数量为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和重庆银保监局官网行政处罚网页截图。
质疑2: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部分第四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小组组长)
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小组组长)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小组组长)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且为总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副总级别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小组组长)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10亿元及以上(以物质或财产损失部分投保金额为准)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独立承保或首席承保)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服务小组组长)的业绩。
提供:身份证、任职证明材料、保险业绩合同或保险协议书、2020年6月-2020年12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保险业绩合同或保险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服务小组组长)姓名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若投标人提供的保险业绩合同或保险协议书无法提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服务小组组长)姓名,需提供业主证明。其提供的业主证明是否有开具证据的时间限制?例如:开具时间必须在某个日期以后。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业主证明的,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开具均可。
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第二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