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01
各投标人:
乐清市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虹桥水坑至瑶南段)建设工程第J2监理答疑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问题1、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0和合同专用条款P71表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标段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以上。
问题2、招标文件P80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中“本工程附加监理期免费3个月”及 P84第7点写到的“本工程附加监理期免费3个月。”与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要求不符。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P72 2.4监理人员要求表 监理员3人配置过少不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P73 2.4.1.2 监理服务的人月数建议如下:第J2监理标段,施工阶段为144人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144人月(含总监24人月,专业监理工程师48人月;监理员(含试验员)72人月)),缺陷责任期阶段合计24人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人员安排为专监1人,人月数为:专业监理工程师24人月),总计168人月。未写到施工准备期,与实际工程情况不符。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