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进行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100451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为满足人员需求,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需采购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总预算18万元(两年),限价1500元/人/月。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须对1人/月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和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人数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残疾人劳务派遣服务的采购人数可能会有所增减,但固定单价(元/人/月)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需具备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服务能力。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需供应商承诺可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残疾人的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3.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8日
3.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基地1号楼
报名需要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同时需递交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及报价文件。
4.2 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基地1号楼五层联合办公区8排
邮编:1026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女士,15652359627
EMAIL: fengyewei@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