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扬子江路-临江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扬子江路-临江路)(项目名称)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许发[2021]12号关于金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扬子江路-临江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山东路综合整治工程(扬子江路-临江路)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山东路(扬子江路-临江路)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下雨污管线、道路、箱涵、交安设施、标识标线、绿化等配套设施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2.4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其他人员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0年12月至2021 年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4 月13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一楼北入口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8号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刘泽容
| 电话:
| 电话:18752716682
| 传真:
| 传真:0514-89787283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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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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