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3080110(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308011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一段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 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服务 | 为新都区所辖行政区域提供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服务。 | 1.规划编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的相关要求。2.规划编制要立足新都全区,紧密结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并同时注重规划的前瞻、战略和宏观特性。3.规划编制要突出开放性、创新性、持续性和协调性,特别要注意规划的可实施性,做到目标科学、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可行。4.规划编制要做好基础资料调研和核查工作。对所采用的基础性数据要进行认真的复核和分析,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确保方案编制质量。5.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6.规划编制责任人负责制。方案编制负责人必须是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参加方案大纲制定和最终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方案编制负责人等。 | 合同签订后即日起开始履约,并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最终的成果文件交采购人使用。如受上级政策影响,可适当延期。 | 提交《新都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成果文本,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文档采用Word格式,A4幅面,纸质文档一式3份,电子文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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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兴明(采购人代表)、曾永刚、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2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东环路5巷7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8-8397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庞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庞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