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30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国道111线甘大段新建公路联通、广电、移动、电信、林电讯通信线路改迁工程(二次){本项目
招标人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5548001国道111线甘大段新建公路联通、广电、移动、电信、林电讯通信线路改迁工程(二次)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5548001001国道111线甘大段新建公路联通、广电、移动、电信、林电讯通信线路改迁工程(二次)
开标时间
2021-03-29 14:30:00
开标地点
鄂伦春开标室
公示期
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2日止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3019283.12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任振文 一级建造师:00144615 高级工程师:171400090652002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技术负责人:贾旭东 一级建造师:00385475;安全负责人:李建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 B(2005)0003741;项目副经理 :刘杰 高级工程师:181400090652004;合同商务负责人:焦永强 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 :通信(费用)字 17050029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 C(2008)003584 ;施工员:韩庆 市政工程施工员:14181040100455;质检员:王晋轩 市政工程质量员:14181090100587;安全员:宁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晋建安 C(2018)0016767;材料员:苗立秀 材料员证书:14181110101299;资料员:史少伟 资料员证书:1418114010161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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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2029905.25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马超 一级建造师:冀 113060804363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副经理:王洪枫 一级建造师:冀 113151516583;技术负责人:齐向勤 一级建造师:冀 113060804363;安全负责人:许金旺 安全员证:冀建安 B(2020)0060009;合同商务负责人:刘国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张志成 安全员证:冀建安 C(2020)0113028;施工员:刘强 施工员证:0121510191215005648;安全员:沈春久 安全员证:冀建安 C(2014)0056522;质检员:葛占国 质量员证:0121310691213005916;资料员:茹鑫 资料员证:0121511491215008014;材料员:李征 材料员证:01216111912160070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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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湖北三合通信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投标报价(元)
3028376.50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经理:姚登文 一级建造师:鄂142161622030 高级工程师:00353209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副经理:刘敏 高级工程师:0012013300650;技术负责人:陈勇涛 一级建造师:鄂14218190251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永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2019)0008570;施工负责人:张元明 施工员证:42171010201413;安全员:张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2016)08686347;资料员:李环环 资料员证:42171140200756;材料员:杜海强 材料员证:42171110200263;质量员:郭月 质量员证:42181090200712;劳务员:肖玉琳 劳务员证:42181130201674;标准员:邹伟 标准员证:42181150201584;机械员:颜汉林 机械员证:421811202026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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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子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31号
地址:
海拉尔区西大街永昌家园12号楼3单元304室
联系人:
周在奎
联系人:
刘永恒
电话:
18647017877
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鄂伦春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864701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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