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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北省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7.河北省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3-30
详细内容:
河北省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980001G01,



河北省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滦发改审批字【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位于滦州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内、台北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利用现有“绿之恋”物流港项目进行改造建设,总用地面积76927. 445㎡。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其中拆除部位为2#楼拆除4-12层,拆除面积约43425㎡;装修改造工程包括1--4#楼,1#楼为救援中心,2#楼为消防特勤站及消防培训中心、3#楼为模拟中心。4#楼培训中心,装修改造面积37292.88 ㎡ (1-4#内部装修改造,2#、4# 外部装修改造);新建配套附属用房、消防水池、室外地坪及管网、路面硬化绿化等。

改造后: 1#楼主要功能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技术支撑、值班备勤、日常办公及相关配套用房等;2#楼主要功能为特勤消防站、餐厅、宿舍及文体活动、医护理疗区等;3#楼主要功能为室内授课教育、办公接待、远程教育、电化教学专用教室等; 4#楼主要功能为多功能会议厅(大型培训教育) 、室内教室、大型特勤车辆车库及各类场景模拟训练室、报告厅等。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全部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1.6亿元的建筑工程业绩。

4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1.6亿元的建筑工程业绩。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0 09:00至2021-04-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以下简称“惠招标”( 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滦州市新城安康北路33号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融通大厦1508
邮编:

/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闫石

联系人: 申旭
电话:

0315-7269751

电话: 13313051508 1331551803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mingantangshan@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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