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绿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绿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以滦行审投资【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拟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300.0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完成营造林任务2068亩,村庄绿化任务137396平方米。
具体包括公园广场新建107124平方米,补植25222平方米;村内主街道新建1700平方米,补植335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上述相关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0 09:00至2021-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滦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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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滦平县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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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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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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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主任
| 联系人: | 孙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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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128644440
| 电话: | 1770324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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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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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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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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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8973383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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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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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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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中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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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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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20024241920000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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