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XM2021_945102_000020-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诉讼服务及卷宗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5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京才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12层
中标金额:254.3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市京才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12层 | 91110000101265016B | 254.3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京才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服务及卷宗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无 | 1 | 254.3万元 | 254.3万元 | 采购用途:为丰台区人民法院提供不少于30名外包服务人员,驻点我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各审判庭室及档案管理工作组,协助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一级导诉、诉讼引导、窗口接待等工作,协助审判庭室从事卷宗整理工作,协助档案部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采购内容:提供不少于30名外包服务人员。 |
1)采购用途:为丰台区人民法院提供不少于30名外包服务人员,驻点我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各审判庭室及档案管理工作组,协助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一级导诉、诉讼引导、窗口接待等工作,协助审判庭室从事卷宗整理工作,协助档案部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2)采购内容:提供不少于30名外包服务人员。
3)简要技术要求: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法律或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从业工作经验;其余外包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法律、档案、行政管理专业优先。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冬梅 杨萌 刘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875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联系方式:王姝,010-8382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联系方式:李胜利,010-57171789 13601250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利
电 话: 010-57171789 1360125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