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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新民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3:30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 115 号)预算金额¥10964.4323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悦项目联系电话024-31871131采购单位新民市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672230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中兴东路27-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871131附件:附件1造林施工.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29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辽宁鸿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邵伟 (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77 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新民2021年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9,644,322.99 最高限价(元):109,644,322.99 采购需求:查看 国有新民市机械林场、苇塘管理所、各乡、镇、街,总面积72417.9亩。苗木栽植,浇水、抚育、病虫害防治及管护(管护期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2)项目经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 11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2467959043@qq.com, 并电话确认。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 024-26722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中兴东路27-2号 联系方式: 024-31871131 邮箱地址: 625575126@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悦 电 话: 024-3187113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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