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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家桐项目联系电话024-88026111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5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511077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026111附件:附件1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3.29).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29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家桐 (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114 项目名称:大东区大北街道清运及排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内,对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大型构件等废弃物料,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进行拆除和清运;对违规种植、小开荒、违规饲养家禽等进行清理和运输;对积、污水进行排运。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根据需方安排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提供中标合同,发票等相关要件)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合同期内项目总预算50万元,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杂物、垃圾残土清运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大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现场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条件: 1、中标供应商对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相关服务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中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中标供应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其他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中标供应商对不同的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5、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6、中标供应商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采购标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招标单价(单位:元) 1 安全员 台班 330 2 普工 台班 200 3 施工员 台班 300 4 高空作业员 台班 450 5 电工 台班 350 6 水暖工 台班 350 7 焊工 台班 450 8 木瓦工 台班 420 9 铲车30 台班 970 10 铲车50 台班 1170 11 反铲挖掘机(0.6m³) 台班 1370 12 反铲挖掘机(1m³) 台班 2170 13 履带式推土机(75KW) 台班 1370 14 履带式推土机(90KW) 台班 1670 15 轮胎式起重机(8t) 台班 870 16 轮胎式起重机(12t) 台班 970 17 轮胎式起重机(16t) 台班 1270 18 轮胎式起重机(20t) 台班 1470 19 平板式载货汽车 台班 770 20 洒水车 台班 1070 21 自卸汽车(5t) 车次 330 22 自卸汽车(8t) 车次 350 23 自卸汽车(10t) 车次 380 24 自卸汽车(12t) 车次 410 25 吸污车(8t) 台班 1470 26 高空作业车 台班 1770 27 丙烷(含运费) 瓶 130 28 氧气(含运费) 瓶 40 29 乙炔气(含运费) 瓶 440 30 交流弧焊机21KVA 台班 350 31 交流弧焊机32KVA 台班 350 32 直流弧焊机20kw 台班 350 33 直流弧焊机32kw 台班 350 34 锁王 天 3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2、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准确的联系方式、邮箱。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59号 联系方式: 024-885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家桐 电 话: 024-88026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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