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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30开标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海路16号甲)预算金额¥81.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4-25325950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320524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5325950附件:附件1审定后国资局国有企业财务审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29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李红波 (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49 项目名称:于洪区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具体要求: 1.审计内容 (1)财务决算审计,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等进行审计。 (2)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对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进行专项分析。 (3)资产清查结果审计,通过账务清理、资产盘点、财产清查,对企业资产管理现状进行审计。 (4)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2020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约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2019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薪酬兑现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推进情况,对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资产划转情况、涉改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涉改人员工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2.出具报告 (1)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资产清查结果审计,并每项出具审计报告。 (2)对沈阳冠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冠隆建设集团冠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冠隆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被审计单位名称: 辽宁冠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冠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冠隆建设集团冠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洪大跨境电商产业有限公司、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于洪全胜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冠隆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服务方式:现场审计。 五、付款方式:审计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全额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8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具体要求: 1.审计内容 (1)财务决算审计,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等进行审计。 (2)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对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进行专项分析。 (3)资产清查结果审计,通过账务清理、资产盘点、财产清查,对企业资产管理现状进行审计。 (4)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2020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约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2019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薪酬兑现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推进情况,对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资产划转情况、涉改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涉改人员工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被审计单位名称 2.出具报告 (1)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资产清查结果审计,并每项出具审计报告。 (2)对沈阳西郊卧龙墓园有限公司、沈阳市环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绿化工程公司进行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需要对沈阳西郊卧龙墓园有限公司、沈阳市环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于洪区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绿化工程公司进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推进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被审计单位名称 沈阳西郊卧龙墓园有限公司、沈阳市环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于洪区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绿化工程公司、沈阳五里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洪分公司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服务方式:现场审计。 五、付款方式:审计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全额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具体要求: 1.审计内容 (1)财务决算审计,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等进行审计。 (2)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对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进行专项分析。 (3)资产清查结果审计,通过账务清理、资产盘点、财产清查,对企业资产管理现状进行审计。 (4)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2020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约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2019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薪酬兑现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推进情况,对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资产划转情况、涉改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涉改人员工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被审计单位名称 2.出具报告 (1)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资产清查结果审计,并每项出具审计报告。 (2)需要对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沈阳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需要对沈阳市于洪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被审计单位名称 沈阳丁香湖旅游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辽宁永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永安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辽宁永安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于洪快易达数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洪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沈阳市于洪区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沈阳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军粮供应站、沈阳全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洪分公司、沈阳全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洪分公司、辽宁新城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隆盛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恒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服务方式:现场审计。 五、付款方式:审计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全额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海路16号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3320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5950 邮箱地址: yhcg253201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23010141*****0646500(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253259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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