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匡山景区一期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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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浦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 17: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13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郭双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2826759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城县五一三路29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双0599-2826759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吴05992835133 |
项目概况
匡山景区一期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2021001-1
项目名称:匡山景区一期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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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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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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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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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匡山景区一期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 1项
| 500万元
| 否
| 500万元
|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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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权期限为6年,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设定3年期满进行一个中期评估,甲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有权决定继续履约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包: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方式: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92号
联系方式:郭双0599-2826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92835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双
电 话: 0599-282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