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15。包组内不允许缺项。本项目已成交包组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不次招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015包组付款方式: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小型车辆及中型以上车辆):
一、服务要求
(一)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期应在1年以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考场设施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要求。
2、考试场地建设、候考大厅、身份认证、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确保考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坑凸等情况,考试项目设施完好、标线清晰有效。
4、确保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域实现物理分离。考试区实行封闭管理,确保考场周边无树木、杂物等遮挡物,视线良好。
5、确保考试车有固定的封存车库。
(三)考试设备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设施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17)。
2、科目二各型考试车必须为蓝、黄地方牌照,喷涂统一考试车标识。
3、科目二C1型考试车辆不少于3台。
4、应至少具备一种中型以上车型的科目二考试能力,且对应车型的考试车辆不少于1台。
5、科目二C1、C2、C5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5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6、科目二B1、B2、A1、A2、A3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模拟隧道行驶、模拟雨(雾)天行驶、模拟湿滑路行驶、模拟紧急情况处置15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四)监管设施
1、在入围后提供服务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考试监管系统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
2、考场应当至少安装二处对摄高点球机,确保能够对科目二考场实现视频全覆盖监控;各考试项目临近处分别安装固定监控设施,对相关考试项目中考试实现全过程监控。
3、考试车内应设置双摄像头,确保能够清晰反映考生手部操作方向盘位、档位及副驾驶、后排驾驶位。
4、考试车内音频应当确保考试项目语音、关门、挂档等声音清晰有效,不得有杂音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声音。
5、科目二考场全部考试音、视频系统,应当接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交通警察局监管中心及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车驾管远程监管中心。
6、科目二考场考试车辆在非考试期间,应当统一封存在固定位置,设置监控视频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
(五)考试服务
1、考场内不得有任何与驾培机构相关的文字、图片、展板等内容和资料。考场统一使用“XX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牌匾名称。
2、考场内学员候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办公区、候考区、考试区相互隔离。
3、考生候考大厅应设置两处门禁闸机。分别设置在候考大厅入口处及进入考场处,候考大厅入口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系统;进入考场处闸机需配置身份证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
4、考试结束后出口应设置单向门禁,考场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考场内。
5、考场内应设有单独的公共卫生间。
6、考场应设置有派位、卷纸等使用的计算机和机等设备。
7、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
8、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
9、考场应当设置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
10、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全市统一的制式反光背心,佩戴全市统一的工作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考试中,其它未备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1、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不允许使用黄色“教练车”牌照,喷涂统一标识,全部实行封存管理,严禁在非考试期间模拟训练使用。
12、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对考试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13、考试期间,考试车辆应当保证油料充足,车况良好。
14、考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组织、参与考试违规作弊,严禁收受考生钱物,严禁为考试员送“红包”。
(六)考场验收
未经过省交管局验收备案的考场,中标后,考试场地、车辆应通过省交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省交管局予以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报价及相关要求或说明
1、本包组应对小型车辆及中型以上车辆每人次补助分别进行报价,其中小型车辆每人次补助不超过19.23元/人次,中型以上车辆每人次补助不超过29.9元/人次。
2、费用支付
按照“先使用、后支付”的原则,在年度执行中按照各考场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次数量为准,根据中标人中标价格,予以支付考场购买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考试人数由沈阳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所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数据予以确认。
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
支付比例: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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