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长兴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 09: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预算金额 | ¥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嘉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2199129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兴行政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 690-1725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2199129 |
项目概况
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长兴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1】-005
项目名称: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长兴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0)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①第二级 ②第三级
备注:综合单价限价: ①第二级:3.5万元/个 ②第三级:5.5万元/个; 综合单价报价,入围1家
标项二
标项名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0)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①第二级 ②第三级
备注:综合单价限价: ①第二级:3.5万元/个 ②第三级:5.5万元/个; 综合单价报价,入围1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所列的测评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1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后,代理机构将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按规定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届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4.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通过邮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投标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装入一个纸质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纸质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投标项目名称。 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邮寄公司采用顺丰或EMS)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公园路188号金瑞大厦A座15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嘉,电话:0572-2199129。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1年4月19日16:30时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备份文件外包装标注的电子邮箱)确认】, 供应商需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或到付件将拒绝接收。 1.5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其他事项: 2.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公告发布范围: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jcx.gov.cn/cxweb/)。 2.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2.7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 址:长兴行政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申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690-1725
质疑联系人:冯凌
质疑联系方式:0572-6901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传 真:0572-270855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9129
质疑联系人:匡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991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佘志印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长兴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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