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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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开元路(太行大道-薛庄)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原阳县开元路(太行大道-薛庄)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原阳县开元路(太行大道-薛庄)污水管网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阳县开元路(太行大道-薛庄)污水管网工程;
2、项目编号:原交建2021GB24;
3、工程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原阳县开元路(太行大道~薛庄)污水管网工程,位于原阳县南部,设计范围西起太行大道,东至薛庄。工程起点桩号K0+000.00,工程终点桩号K0+643.15,全长643.15米。
5、资金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设2个标段
1标段:施工。
2标段:监理
招标范围:1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1标段:120日历天
2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3.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库》后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面《交易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3.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25日 8:00 至 2021年3月31日18:0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3.3 招标文件(含电子清单、图纸)售价:0元/标段/单位
3.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递交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单位注意查看。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2号
联系人: 李兴攀
联系电话:0373-7512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七、监督单位: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758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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