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土地占压清理(第一部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96号(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 |
联系方式:8279114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舒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66号利源花园1-4-1101 |
联系方式:18615565980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土地占压清理(第一部分)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3202102000073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8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变更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凡参加此次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是小微企业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2、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莹联系方式:18615565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