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LZC2021-C2-240023-JXHT(招标文件编号:YLZC2021-C2-240023-JXHT)
二、项目名称: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南侧香山小区香山华府6幢1单位1105房
中标(成交)金额:144.94966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广西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 本工程为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电气照明;占地面积27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3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0.9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70日历天 | 林坤森 | 注册编号:桂245141654997 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7)000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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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 谜(组长)、李烈娥、陈静芳(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字【2011】55号文件“工程类”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146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YLZC2021-C2-240023-JXHT)
成交公告
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业县高峰镇新河村小学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2月24日就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YLZC2021-C2-240023-JXHT)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YLZC2021-C2-240023-JXHT)
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1-C2-70072-001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电气照明;占地面积27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3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0.9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21年2月9日在在(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公告。
四、谈判日期及时间:2021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评审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谈判小组成员:李 谜(组长)、李烈娥、陈静芳(业主代表)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广西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南侧香山小区香山华府6幢1单位1105房
3.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玖仟肆佰玖拾陆元陆角伍分(¥1449496.65)
4.主要标的信息:
项 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工程类
|
1
| 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 1项
|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兴业县高峰镇新河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电气照明;占地面积27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3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0.9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林坤森
注册编号:桂245141654997
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7)000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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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级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价费字【2011】55号文件“工程类”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肆拾陆元肆角整(¥13146.4)。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兴业县高峰镇新河村小学
地 址:兴业县高峰镇
联系人:陈静芳
联系方式:0775-37031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麒麟里137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宁、李 婷 0775-2289506
3、监督部门:兴业县财政局
电 话: 0775-3765088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高峰镇新河村小学
地址:兴业县高峰镇
联系方式:0775-3703170 陈静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麒麟里137号
联系方式:赵玉宁 、李 婷 0775-2289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宁 、李 婷
电 话: 0775-228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