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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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涓水双峰县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勘察测量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13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 双峰财采计2021-0072
2、采购代理编号: TJGJSF2021-007
项目名称:涓水双峰县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勘察测量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01753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4月2 日至 2021 年4月12 日,在网上自行下载。
2、磋商文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公告、更正或补充公告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布媒体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应及时留意最新公告,因供应商浏览不及时,致使造成投标损失或其他后果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请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现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4月13 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以当天四楼电子屏显示为准)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4 月 13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6035.00元整;
2、交纳时间:2021年4月 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缴纳方式二(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形式可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保单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7.2、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7.3、询问及质疑
7.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3.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A.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双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8711881598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迎宾路西侧金泰苑五楼502室
联 系 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738-6822230
B.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8-682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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