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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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我司(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因运营需要,拟为东实城服及下属子公司(含东莞市东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凤公司”)进行垃圾袋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城服公司2025年度垃圾袋集中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3、服务及送货地点:按订单要求送货至东莞市内指定地点(如麻涌、寮步、松山湖、清溪、凤岗等,具体以采购人订单要求为准)。
4、完成时间:
(1)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分批送货,合计送完集中采购合同数量,合同终止。
(2)供货时间:合同签署后,成交人每次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次日起,在7个日历日之内将所有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6、报价人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无欠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具备垃圾袋供货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至少1个供货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报价人必须为所报价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物料名称
规格要求
样图(仅供参考)
单位
采购数量
背心垃圾袋
30*45cm50个/扎
双面4丝,≥0.3KG
扎
5400
36*55cm50个/扎
双面4丝,≥0.45KG
扎
8000
大垃圾袋
90*100cm50个/扎,双面4丝,≥1.7KG。无折边
扎
62000
60*80cm50个/扎,双面4丝,≥0.9KG。无折边
扎
10600
100*120cm50个/扎
双面4丝,≥2.2KG
扎
12600
120*140cm50个/扎
双面4丝,≥3.15KG
扎
2800
本项目报价人必须统一报价,如拆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本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二)货物要求
1.垃圾袋颜色一般为:黑色,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下单要求为准。
2.主要原料:高密度聚乙烯(HDPE),韧性高,承重力好,安全、无毒、无异味、不刺激,具防潮、抗氧、耐酸、耐碱、气密性。(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定资质(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垃圾袋外观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等瑕疵,封口处需牢固,提拉时不易断裂;平口垃圾袋开口需易撕且边缘整齐。
4.长度和宽度偏差应不超过公称尺寸的±2%,厚度偏差应小于规定规格的±10%,需满足GB/T24454-2009《塑料垃圾袋》标准,包括抗渗漏性能,跌落性能,拉紧绳拉伸力,提吊试验等。(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定资质(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供货要求
(1)成交人送货时,需在送货前24小时与采购人沟通送货事宜,货物运抵前3小时通知采购人准备接收,并按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
(2)供货必须为合法销售、全新合格产品,每卷/包垃圾袋数量准确,外包装需标明规格、材质、生产日期及批次号。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成交人应提供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每批次到货后由采购人指定经办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人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采购人如质疑供货材质,成交人需提供相关材质证明材料如出厂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自行组织第三方检测,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含运费、检测费等)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三)本项目为东实城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东凤公司)年度垃圾袋集中采购。服务期内,每个单项项目所需的品类、规格、数量、颜色和使用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下单为准。成交人承接单个项目必须与采购人实际费用支出主体(即采购人及其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签订单个项目订单(承诺书见附件模板格式)。
(四)售后服务:
(1)成交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有固定的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供货服务。每次在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垃圾袋的派送任务,若出现质量问题2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
(2)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及其报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报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技术莫工:18002627862。
?六、样品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样品,样品所有费用(含制作费、运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可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样品,样品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处,逾期无效。如选择邮寄,报价人应充分预留出邮寄时间(以货物样品签收为准),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样品破损或丢失的责任、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晚于报价截止时间等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未按要求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报价。
样品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2楼综合部。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929167660
现场递交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C开标室(报价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2.样品具体要求:
(1)样品要求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材质、规格要求。
(2)提供样品为:每个规格1扎,具体要求如下表:
物料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背心垃圾袋
30*45cm50个/扎
双面4丝,≥0.3KG
扎
1
36*55cm50个/扎
双面4丝,≥0.45KG
扎
1
大垃圾袋
90*100cm50个/扎
双面4丝,≥1.7KG。无折边
扎
1
60*80cm50个/扎
双面4丝,≥0.9KG。无折边
扎
1
100*120cm50个/扎
双面4丝,≥2.2KG
扎
1
120*140cm50个/扎
双面4丝,≥3.15KG
扎
1
(3)样品要求仅外包装(如快递盒、包装袋)要求注明供应商及联系方式。但样品上不得出现与采购文件要求无关的或与报价人相关的标识标牌以及特殊字样符号等。
(4)成交人样品将由采购人留存,作为货物验收依据之一;未成交人样品可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向采购人申请退回,退回费用自理。
五、服务时间
(1)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分批送货,合计送完集中采购合同数量,合同终止。
(2)供货时间:合同签署后,成交人每次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次日起,在7个日历日之内将所有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每月3日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供货对账单,双方对验收合格入库的货物数量及金额核对无误后,成交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前述发票后在45个日历天内向成交人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上月入库货物金额的100%。成交人逾期递交对账单或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一个月付款。
七、报价
1.采购限价:¥1,521,600.00元(含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料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元/扎)
背心垃圾袋
30*45cm50个/扎
双面4丝,≥0.3KG
扎
5400
3.2
36*55cm50个/扎
双面4丝,≥0.45KG
扎
8000
4.8
大垃圾袋
90*100cm50个/扎,双面4丝,≥1.7KG。无折边
扎
62000
16.57
60*80cm50个/扎,双面4丝,≥0.9KG。无折边
扎
10600
9.48
100*120cm50个/扎
双面4丝,≥2.2KG
扎
12600
20.53
120*140cm50个/扎
双面4丝,≥3.15KG
扎
2800
28.37
2.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费、配件费、保险费(如有)、包装费(含防护)、印刷费、运输费、装卸费(含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人工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详见采购清单,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报价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和所提供的样品的质量、质感工艺等进行审核,在样品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购人评选样品合格的厂家入围(入围家数不少于三家),入围的家数中原则以含税总价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则报价一致的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认成交候选合作单位。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结果确认函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加盖公章)及报价清单(详见附件模板)(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必须为所报价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7.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无欠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承诺书)(加盖公章)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模板,详见附件承诺书)(加盖公章)
10、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垃圾袋项目供货经验,至少1个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响应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线下样品提交的方式,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平台登录: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招标采购→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东实环境招采平台门户https://pur.yonyou.com/DGDSXNY“帮助中心”板块的文件《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引》)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线上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本文件第十条),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以PDF形式(PDF文件中公章须为彩色)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并提供一份Excel表格形式的报价清单。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一)报价人按下述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二)报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期限
采购内容
报价保证金金额
(元,小写)
缴纳期限
垃圾袋
30,400.00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报价保证金须按要求金额进行转账,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三)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账号:380010190010009298
(四)成交的需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向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本项目下订单签署公司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之一,如成交人在本项目下的订单签署公司发生任何违约,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合同服务期满,并在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之日,成交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10:30。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02(18929167660)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价,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成交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10、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采购文件】城服公司2025年度垃圾袋集中采购项目(法务审).docx
【采购公告】城服公司2025年度垃圾袋集中采购项目(法务审).pdf
【采购文件】城服公司2025年度垃圾袋集中采购项目(法务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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