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滕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滕州市“天网”四期(“智慧滕州”电子监控优化扩容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3月1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1项目名称:滕州市“天网”四期(“智慧滕州”电子监控优化扩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1.2最高预算价:32007419.7元人民币
1.3资金财政拨款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2.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传输线路要求纯物理线路链接,主线路不低于万兆,支线路不低于千兆;实现联网布控、联动指挥,引领全新的视频联动、查缉布控、指挥调度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天网”系统;实现“预警更超前,打击更精准,防控更有效”目标;在充分利用前期存储的基础上,存储视频录像时长至90日,存储能力较以往提高三倍,存储车辆、人体、人脸图片至700日,存储能力提高二倍,满足公安部反恐标准需求;着力打造动态化、全时空、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同时实现与“天网”三期工程的无缝对接。
2.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2.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2.5响应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有关政策: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技术标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2.6、采购项目交付地点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有完善的服务承诺及服务体系系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最新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3月19日起,至
2021年03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
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2021年03月22日前将书面加盖公章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tc5@126.com,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滕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翟主任联系电话:0632-5545886
地址:滕州市塔寺北路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波电话:0531-81917658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