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中心初筛试剂采购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卫健中心初筛试剂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0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2021-1005 项目名称:卫健中心初筛试剂采购 预算金额:3700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选择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1518896713@qq.com邮箱,注明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段32号 联系方式:0417-287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邮箱地址:1518896713@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178200833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琦 电 话: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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