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须知第2.2.2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公告。该补遗公告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关于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修改
采购文件原采购公告第6.2款:“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下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持下述资料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3楼 2303会议室获得磋商资格后递交响应文件交采购人签收。”修改为: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持下述资料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3楼 2303会议室获得磋商资格后递交响应文件交采购人签收。”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响应人如对以上补遗公告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采购须知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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