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和工艺美术设计服务业实训基地项目(工艺美术传承与体验实训中心A座、B座)室外工程
工程地点: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资金: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000万元
合同估算价:
95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鲁发改社会【2018】81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113202000683号
建设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瑞岭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1-89626556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瑞岭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1-8962655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安金红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15508695050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玉鑫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18605317256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和工艺美术设计服务业实训基地项目(工艺美术传承与体验实训中心A座、B座)室外工程;建设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3.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相应图纸清单范围内道路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等的施工、验收、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至少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_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五、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6日17:00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截图;
(6)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信息,格式自拟);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请在提交材料上传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整齐上传,清晰可辩。
4.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登录“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http://60.208.94.130:81/xypjqy)”完成基本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公告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0分~2021年4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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