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旅投·正信花园二期项目(A区)公、专变供电工程
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712FJ-162006001
各投标人:
关于鄂旅投·正信花园二期项目(A区)公、专变供电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2.2.1条“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金额的10%。”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金额的25%。”
2.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2.4.1条公变工程付款方式:“12.4.1.1 乙方完成公、专变土建施工并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合同价款的30%;12.4.1.2乙方公变设备材料(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到场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合同价款的50%;
12.4.1.3乙方完成全部楼栋送电及移交给供电公司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工程合同价款的80%;”
现修改为:“12.4.1.1 乙方完成公、专变土建施工并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向甲方提供乙方与供电公司的付款凭证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合同价款的60%;12.4.1.2乙方公变设备材料(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到场,并向甲方提供乙方与供电公司的付款凭证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合同价款的70%;12.4.1.3乙方完成全部楼栋送电及移交给供电公司后,甲方支付至公变工程合同价款的85%;”
3.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8000.00元/天 ,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 。”现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违约,承包人除全部承担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外,还另须承担验收或送电延期处罚,计算方式:60000.00元/天 ,限额为合同价款的8% 。”
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
黄石正信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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