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白坑水南岸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白坑水南岸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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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白坑水南岸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70次[2021]3号)的决定,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21]61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上级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车)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白坑水南岸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区(大坝)污水处理厂内、白坑水南岸。
2.3工程概况:(1)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工程:目前,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已按2.5万吨/天规模建成,设备已按照1.25万吨/天规模完成安装并运行,本次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1.25万吨/天规模的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安装;完成后处理厂将达到2.5万吨/天处理规模;并新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1800m³),中水回用水池(有效容积4000m³)和配套泵房。(2)白坑水南岸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在果陇排渠末端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设计规模1万吨/天,收集果陇村范围内的合流水以及初期雨水;同时在白坑湖南排渠末端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设计规模1万吨/天,收集片区合流水及初期雨水,通过压力管一起提升至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共新建压力管4600m,其中De560压力管1550m,De710压力管2300m,管材为PE实壁管,采用开挖施工,管道埋深约2.0m;压力污水管起点位于果陇排渠末端,途经果陇村、乌堆洋、半径村,最终接入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在泥沟村北侧新建重力污水管转输泥沟村污水并接入白坑湖泵站,污水管长度1200m,其中DN400管400m,DN600管800m,管材为混凝土管,采用开挖施工,埋深约2.5m-4.0m。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有关资料及说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399.37万元。
2.4工期:建设期限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为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车)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名称,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各自负责的工作及职责、权利、义务;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3投标人拟派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3.3.1拟派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处在合同履约期间进行变更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变更手续及相关部门已进行网上变更的证明);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的造价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2)拟派本工程的施工专职安全员至少3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3)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安全员3名、资料员2名、材料员2名;现场管理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拟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拟派本工程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3.4以上所有人员均需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注明可查询的社保编号及账号密码和网络查询路径,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入职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相关的资料)。
3.5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根据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工程勘察或设计或施工的成员单位)为广东省外企业的,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证件资料信息须与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一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详见《附件二》,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自制封面,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投标登记时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屏幕)45窗口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费及相关资料10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3.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本项资料由牵头单位提供)。
(2)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7项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本项目相关的管理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原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完成信息登记。
6.发布公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小姐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26553联系电话:18312061963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须说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具体事项,包括项目的总体牵头协调、勘察、设计、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车)等工作内容。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一览表项目名称: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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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原件备查/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
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原件备查/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
企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工程施工的成员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拟派的造价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专职安全员(至少3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原件备查
12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3名、质量员3名、安全员3名、资料员2名、材料员2名;现场管理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3
以上所有人员均需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注明可查询的社保编号及账号密码和网络查询路径,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入职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相关的资料)
原件备查
14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原件备查
15
根据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工程勘察或设计或施工的成员单位)为广东省外企业的,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证件资料信息须与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一致
备查
16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提供)
原件
17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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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单独提交
投标单位(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两份附于登记资料内,作为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上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携带核查;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附件:
招标公告(英歌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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