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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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1-G2-50051-XP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烧茶岗至木根公路扩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最新年度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适用)( 4)投标人注册资本较高的优先”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
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3.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20.0分”
3
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2)
“主要人员”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5.0分”
“主要人员”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10.0分”
4
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3)“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分办法: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 1%扣 0.15分,每低 1%扣 10.1 分”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分办法: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 1%扣 0.15分,每低 1%扣 0.1 分”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现对桂平市烧茶岗至木根公路扩建工程(招标编号:GGZC2021-G2-50051-XPZB)的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原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最新年度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适用)( 4)投标人注册资本较高的优先”,现更改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3.0分”,现更正为“20.0分”,条款2.2.4(2)“主要人员”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由于系统原因显示为“5.0分”,现更正为“10.0分”,条款2.2.4(3)“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分办法: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 1%扣 0.15分,每低 1%扣 10.1 分”,现更正为“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分办法: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 1%扣 0.15分,每低 1%扣 0.1 分”。 3、本项目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查阅。 4、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西桂平市郁江东路 84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邓文红
项目联系方式:0775-3381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 (中强.普罗旺斯) 77 幢 12号商铺
传 真:0775-4556706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方式:0775-455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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