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苏州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集中论证。于2021年4月7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求,拟采购“彩超诊断仪”,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1、主机显示屏≥20寸,采用高分辨率纯平超薄液晶监视器,医生长时间使用不会损伤眼睛;
2、主机平台采用万向关节臂连接,可以升降并任意方向移动;
3、可配单晶体早孕探头,高频可达9MHz,细节分辨率高;
4、具有NT人工智能技术,在胎位不理想的状态也能进行NT的测量;
5、具有胎儿精细血流和立体血流技术;
6、具有胎儿颅脑自动导航功能。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联系人:陈璐佳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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