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铁塔2021年机场卫星厅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深圳铁塔2021年机场卫星厅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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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铁塔2021年机场卫星厅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深圳铁塔2021年机场卫星厅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HTC-HW-2021-034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深圳铁塔2021年机场卫星厅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0.65万元(含税)。
1.6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的产品及预估规模具体如下:
设备类型
数量
用途
输入
输出分路要求
元器件配置
交流配电箱三相(总箱)
20个
壁挂式
200A/4P×2
63A/4P×4。
微型断路器、浪涌保护器、N排、PE排、主要连接铜线。
交流配电箱三相(分箱)
120个
壁挂式
100A/4P×1
3组(10A/1P×8加10A五孔插座);智能电表3个,分别计量3组输出。
微型断路器、浪涌保护器、智能电表、N排、PE排、主要连接铜线。
上述采购规模是采购人根据目前可预估的建设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实际采购数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2.2交货期要求:在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将相应订单中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深圳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2.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人下达订单或未足额下达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参选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广东省分公司下发包括本比选项目的最新的集采结果或其他相关要求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按最新发布的集采结果或要求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纳税人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不要求。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交流配电箱的供货业绩累计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
要求:a.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原件备查。
备注: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6信誉要求:不要求。
3.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
3.8其它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的参选。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品牌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9)在“信用中国”网被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提供以下A、B、C三项:A、信誉承诺;B、“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hp://www.gsx.gov.c/idex.hml)网页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网页地址栏;C、“信用中国”(hp://www.credichia.gov.c/)网页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网页地址栏。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凡有意参与的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1.2.1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www.bdebid.com/),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获取比选文件;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比选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1.2.4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5.1.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请务必在本公告5.1.1条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文件款的支付,否则无法获取比选文件。
5.1.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www.bdebid.com/),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1.2.4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参选人请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1)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打开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www.bdebid.com/),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网页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访问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ps://www.bdebid.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5.1.2.5平台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针对参选人注册、登记申领、网上操作等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199166(工作日8:30-17:0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5.1.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一栋19楼19A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1楼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605室
项目联系人:池先生、陈女士、蔡先生
联系电话:15622754145
电子邮件:xhcsz@163.com
&&&&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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