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恒永线东漏河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丹东市恒永线东漏河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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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漏河桥位于丹东市宽甸县桓永线(S204),建成于2002年。全长68.0米,跨径布置为4×16米,交角为90°。桥面净宽25.02米,全宽26.02米,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上部结构左右幅均为带翼缘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每孔20块板,板高65厘米,下部结构左右幅均为柱式桥台、双柱式墩,基础均为三阶扩大基础。设计荷载:汽车-20级、挂车-100。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丹东市恒永线东漏河桥维修加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4月2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1年7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单座公路桥梁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或者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含1座连续总长不低于50米的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以上(含A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注:办理信用报告须知可登陆信用辽宁网(http://www.xyln.net)查阅。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单座公路桥梁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含1座连续总长不低于50米的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单座公路桥梁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含1座连续总长不低于50米的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座17楼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rbkfX8ejDhE2gmQGFSXTQ,提取码:akvb,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如授权代理人获取,需提供“在社保系统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上发布。
招 标 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415-386603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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